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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09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11-16 12:23:49
2009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委政府网站http://www.jsjjw.gov.cn/index.asp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 、概 述 根据《条例》、《规定》要求, 1、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本单位成立了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有党政办公室、纪工委、法制等部门组成,以兼职为主,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在制度建设上,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如“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守则、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范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首先,在拟文报批过程中必须注明文件类公开与否,由部门领导审核及委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核,并对不宜公开的文件报区保密办审核。其次,对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录备案由保密工作负责人按相关文件规定送区保密办审核备案,在基础性工作方面,我委主要在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制定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二是完善了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协调、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对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建立“网上评议”长效机制,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机制、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公开信息报送机制等,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 3、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2009年区建设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着重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查阅点的硬件投入,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对“查阅点”的场所进行改建,配置了 “指南”、打印机、饮水设备。二是制作了查阅登记簿,为市民群众提供凳子等便民设置。三是制作了制度规定,并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查2次,通过整改,合格率100%。 4、指南目录编制及工作创新情况: 制定了金山区建设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编制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查询目录,并上网公开,为办事的市民群众提供方便,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吸纳民意改进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收费及实际支出情况: 本单位做到使用经费有保障不浪费为原则,确保政府信息事务经费的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09年底,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300%。 2009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区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工作台帐,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了“人员、经费、制度”的三保障、三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新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38次,咨询电话接听112次,当面咨询接待567次,网上咨询23次。本单位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8935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 一是单位内部体制不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各部门,工作量大,没有专职的同志负责,容易顾此失彼,影响工作效率,产生工作失误; 二是经费保障不明确。网络维护、日常活动,查阅点指南、目录更新,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是人员配备不专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进一步实施,必须要有一批专业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去做,而目前兼职人员做此项工作不够专业; 四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主动公开”、“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把握上还不完全熟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衔接还存在不足。 成立由专职、兼职人员组成的体制结构,做到权责分明,务实高效。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帐户,每年根据预算,合理划拨、使用,确保经费的保障。 加强培训,完善考核机制,深刻理解“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尽可能的为市民获取信息提供方便。 七、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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